跨境通报2018 跨境通今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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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0跨境电商怎么报关
法律分析: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企业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办理通关手续。 报关单可按现有方式录入或导入,也可选择跨境电商通道导入报关单(仅限979810),报关单回执原路从跨境电商通道下发。
跨境电商企业向试点平台填报申报清单,也可上云报关系统直接申报。监管方式选择9710,一键导入报关单,清单,订单等,海关进行审单等操作。
跨境电商9710报关需要提供的资料:出口委托书;出口货物明细单;装箱单(PACKING LIST) ;发票(INVOICE);出口许可证、出口单证文件等。
正式报关需要将详细的资料提交给海关,海关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核、查验,如果一切没有问题之后,会放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货物超过当地海关的关税起征点,还需支付对应的关税。
个人跨境购物限额提升至2.6万元个人跨境购物税收优惠政策详解
1、个人跨境购物限额提升至6万元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对购买跨境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实行有条件的税收优惠政策。(一)实行税收优惠配额管理。
2、个人跨境购物限额提升至6万元根据2018年11月21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6万元。
3、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为,单次交易限值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年度限额由2万元提高到6万元。
4、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单次交易限值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6万元。
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再次销售是对是错
对。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
亲亲,您好!23 2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再次销售(进入国内市场)。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消费者(订购人)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不得再次销售。因此,您朋友的行为是违反海关规定的。
不可以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第八条二十六规定,消费者订购人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不得再次销售。
”的规定,进口至综保区的货物可以内销。如该商品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消费者(订购人)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不得再次销售。
订单不符合跨境商品限于个人自用原则,就属于非个人自用性质的商业贸易行为,将受到海关的限制或监管,是不好买的。消费者保证所购商品仅限于个人自用,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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